将要测试的产品(元器件、组件、部件或整机)置入恒定温度试验箱进行试验时,为了保证要测试产品周围气氛能满足试验规范所规定的环境试验条件,试验箱工作尺寸与要测试产品外廓尺寸之间应遵循以下几点规定:
a)被试产品的体积(W×D×H)不得超过恒定温度试验箱有效工作空间的(20~35)%(推荐选用20%)。对于在试验中发热的产品推荐选用不大于10%。
b)被试产品的迎风断面积与该断面上试验箱工作室总面积之比不大于(35~50)%(推荐选用35%)。
c)被试产品外廓表面距试验箱壁的距离至少保持100~150mm,(推荐选用150mm)。 上述三点规定实际上是相互依存和统一的。以1立方米正方体箱子为例,面积比为1:(0.35~0.5)相当于体积之比为1:(0.207~0.354)。距箱壁100~150mm相当于体积之比为1:(0.343~0.512)。
总括上述三点规定,恒定温度试验箱的工作腔容积至少应是被试产品外廓体积的3~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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